化妆品净化车间设计施工

 
 
单价 面议对比
询价 暂无
浏览 666
发货 全国付款后24小时内
库存 634台起订1台
过期 长期有效
更新 2025-01-04 23:06
 

江西全立森净化工程有限公司

游客未注册
资料未认证
保证金未缴纳
该发布人未在本站注册,信息真实性无法保证,请谨慎选择,建议优先选择VIP会员
详细说明

洁净厂房要求:

化妆品净化车间设计施工

化妆品厂房设施要求:

厂房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,并合理布局;

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环境控制要求设置功能间(包括制作间、灌装间、包装间等);应提供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,每条生产车间作业线的制作、灌装、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;

更衣室应配备衣柜、鞋柜等设施。生产车间应配备足够的非手接触式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。生产车间应按产品工艺环境控制需求分为清洁区、准清洁区和一般区。制定车间环境监控计划,定期监控。生产眼部用护肤类、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存储间、灌装间、清洁容器存储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。生产区之间应根据工艺质量保证要求保持相应的压差,清洁区与其他生产区保持一定的正压差。

生产车间温度、相对湿度控制应满足产品工艺要求。易燃、易爆、有腐蚀性、易产生粉尘、不易清洁等工序,应使用单独的生产车间和专用生产设备,具备相应的卫生、安全措施,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
易产生粉尘的生产操作岗位(如筛选、粉碎、混合等)应配备有效的除尘和排风设施;

相关规范:

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2001

GB 50073-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

GB 51110-2015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

GB 50019-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

GB 50243-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

GB 50016—2014(2018年版)建筑设计防火规范

举报收藏 0
更多>本企业其它产品
网站首页  |  关于我们  |  升级会员  |  联系客服  |  广告合作  |  广告位图  |  使用协议  |  隐私政策  |  版权隐私  |  网站地图  |  排名推广  |  广告服务  |  RSS订阅  |  违规举报  |  蜀ICP备202102444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