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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本系列电动机的电枢回路和励磁回路都适应可控硅电源供电,也适应由直流发电机组供电。 3.本系列电动机工作环境不适应含有酸性、碱性或其它对绝缘有腐蚀作用的气体。 4.电机可以安装在环境条件比较恶劣的场合。但必须选择正确的冷却方法和防护等级,以保护电机正常运转。 5.电机如使用于船舶和湿热带地区以及工作环境中有盐雾、潮湿等,应另行协议。 |
Z:直流电动机(产品系列代号) XXX:电机中心高,以毫米表示 X1:底脚孔轴间距离代号(B尺寸), 由短至长用数字1、2、3……表示 X2:电机类别代号,用字母A、B分别代表**类和第二类电机 |
2.本系列电动机的标准额定电压有6000V,10000V两种种,也可派生出其它等级的电压,需在订货时商定。 3.本系列电动机的基本励磁方式为他励,基本励磁电压为:220V。也可派生出其它励磁电压。本系列电动机允许强行励磁,强励电压不得超过500V。强励时,励磁电流可瞬时略超过额定励磁电流。担励磁电流稳定后,不得超过额定励磁电流值。 4.本系列电动机的短时过载能力: 偶尔使用的短时过载能力是指很少发生或使用在紧急情况下,电动机再一分钟内承受超过连续额定负载得能力,建议将断路得瞬时开断装置按偶尔使用的短时过载能力征整定。 经常使用得短时过载能力是指作为正常工作周期的一部分,电动机反复承受超过额定负载的能力。 短时过载运行之后,必须轻载运行,使电动机整个负载周期的负载均方根值不超过其连续定额。 第二类电动机(B类)应能承受下列连续负载: 在额定电枢电压和额定转速范围内带115%额定功率负载连续运行,在此负载下,温升将较高,其它特性可能与额定条件下运行的规定不同。 在额定电枢电压和额定转速范围内,在额定负载连续运行之后,紧接着以125%额定功率负载运行2小时,温升不超过规定数值,其它特性可能与额定条件下运行的规定不同。 电动机在较低的过载倍数下允许较长的过载时间。对第二类自流电动机(B类),偶尔使用时过载倍数允许达到2.5倍(在额定基数时),时间不超过15秒(但需要与制造厂协商) 5.转速调整率: 本系列电动机转速调整率不作规定,用户如有特殊要求,应在订货时商定。 6.电流变化率: 在所有转速及负载下,本系列电动机的电流变化率(di/df)允许达200倍额定电流/秒。 7.噪声振动: 本系列电动机的噪声符合GB/T10069《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》和EIC34-9 《电机噪声限制标准》规定。 本系列电动机振动符合GB/T10068《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》和IEC34-14《电机振动测试方法及限值》标准的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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