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概述
麻花钻是从实体材料上加工出孔的刀具,又是孔加工刀具中应用最广的刀具。麻花钻由三部分组成:工作部分-工作部分又分为切削部分和导向部分。切削部分担负着主要切削工作;导向部分的作用是当切削部分切入工作孔后起导向作用,也是切削部分的备磨部分。为了提高钻头的刚性与强度,其工作部分的钻芯直径向柄部方向递增,每100mm长度上钻芯直径的递增量为1.4-2mm。柄部——钻头的夹持部分,并用来传递扭矩。柄部分直柄与锥柄两种,前者用于小直径钻头,后者用于大直径钻头。颈部——颈部位于工作部分与柄部之间,磨柄部时退砂轮之用,也是钻头打标记的地方。麻花钻已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制度,未取得出口质量许可证的产品不准出口。
2.检验标准
麻花钻产品均采用国家标准,并等效采用国际标准,见表6—10—56。
3.检验项目、技术要求:
(1)外观:不允许有裂纹、崩刃、烧伤、切削刃钝口及其他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。
(2)麻花钻的表面粗糙度,见表6—10—57。
(3)工作部分的尺寸偏差按国家标准规定。
(4)普通级麻花钻位置公差按表6—10—58的规定,精密级麻花钻位置公差按表6—10—59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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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麻花钻工作部分直径倒锥度:每100mm长度上为0.03~0.10mm。
(6)麻花钻工作部分钻芯增量:每100mm长度上为1.4~2.0mm。
(7)材料:麻花钻用W6Mo5Cr4V2或同等性能的其他牌号高速钢制造;焊接麻花钻柄部用45号、60号钢或同等以上性能的合金钢制造。
(8)硬度:麻花钻工作部分的淬硬范围、硬度和扁尾硬度。淬硬范围:整体麻花钻在离钻尖4/5刃沟的长度上;焊接麻花钻在离钻尖3/4刃沟的长度上。硬度:不低于63HRC 扁尾硬度:30-45HRC。
(9)普通级麻花钻应经蒸汽表面处理或其他表面强化处理。 (直径d<3mm的麻花钻允许不进行蒸汽表面处理或其他表面强化处理。)
(10)性能试验:麻花钻出厂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切削性能试验,试验后的麻花钻不得有崩刃和显著的磨损现象,并保持其应有的使用性能。
①麻花钻性能试验应按表6—10—60的规定,在符合精度标准的钻床上进行。
②试验材料用经退火或正火处理的45号或50号钢,其硬度为170~200HB。供钻孔的一面应预先加工,并应与机床主轴中心线垂直。
③冷却液为乳化油水溶液。
④钻削不通孔。
(11)标志和包装:
①麻花钻上应标志(直径d<3mm的麻花钻可不标志):
a.制造厂商标;
b.麻花钻直径;
c.材料代号(HSS)。
②包装盒上应标志:
a.制造厂名称和商标;
b.本标准规定的标记;
c.材料牌号或代号;
d.件数;
e.制造年、月。
③包装:麻花钻在包装前应经防锈处理,包装必须牢靠,并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损伤。